甜文写手竹珣君

【素风】飞鸟

飞鸟

*民国设定,文中一切背景设定来自汪曾祺文集。

*慕少艾和年幼续缘出没。

*夜莺取王尔德童话《夜莺与玫瑰》中夜莺的爱一意。

    县立第一高中的钟声悠扬地回荡在晚霞的余晖之中。穿过学校的教学楼之后便是大礼堂,第一高中的大礼堂盖的颇为大气,听说是经过某个著名建筑师之手,然而这么一个小县城的高中校长是如何认识著名建筑师,这个大礼堂又是如何盖起来的,教人不得而知,余晖落在大礼堂的瓦上,仿佛披上了一层神秘的红色嫁衣。大礼堂里回荡着整齐清脆的女声,唱着什么,其中属领唱最为出挑,真真宛若一只夜莺一般。若有未走的闲人,则会被这歌声所吸引,听完一曲尚嫌不够,然而合唱的排练却结束了。

    风采铃裹上自己的外套,时值初冬,她打了个趔趄,口中哈出一口气,迅速在空中凝成了一层薄薄的白雾。今年的冬天好像更冷了,风采铃这么想,手中仍是捧着本书,有的时候是新青年,有的时候是鲁迅的文集。

    沿着长长的青石路的尽头,最大的那个宅子就是她的家。风家是这个小县城的望族,祖上出过几个进士,例如风采铃的爷爷便是个进士,想着把自己的孩子也教养成一个进士时,科举却取消了,风父也受到了新思潮的影响,梗着脖子不肯学四书五经。风家到底是人丁单薄,落到风父这一代,竟只剩下他一个,风母死后风父也一直不肯续弦,故而风家偌大一个宅子,实际上只有两个人住着。风父和风采铃。风父名无隅,表字大方,取大方无隅之意。

    风无隅有了风采铃后反而古板起来,换下自己的洋衬衫,穿上了小马褂,还要求女儿学琴棋书画,但是又同时送她去上了新式学堂。风无隅虽然看起来古板,倒是个思想开放的人,他不觉得女儿家应该呆在家里等着出嫁,而是应该飞的更远,看的更高,他想送女儿去上大学,这年头愿意让女孩子读书的少,特别在这样一个小县城,愿意让女孩子读完高中已经是最大的开放。风采铃自己也想上大学,她也不愿意困囿于有限的学识,她想看看大千世界。

    风采铃一回家,便看见父亲一本正经地坐在前堂,横竖家里只有两个人,但是父亲有什么要事要与她说时,总会在前堂等着她。他刚泡完一杯好茶,微微眯着眼一幅十分自得的样子,见她回来,道:“爸爸有事要和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素家的儿子回来了。”说起素家的儿子,风采铃自小与他定了亲,这事也不是风父办的,而是风老太爷与素老太爷关系很好,提起自家单薄的子孙后代都叹了口气,居然一拍即合地让孙子和孙女定了亲,现在素家只剩下素还真一个,极有出息,听说是上了什么军校,回来的时候引得小县城的姑娘媳妇们纷纷回头,心中暗叹道这好事怎么落不到自己头上,又想起风家那个标致的美人,倒也平衡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还想结这亲吗?不想的话爸爸帮你退了。”毕竟两家的老太爷西去已久,风父讲究恋爱自由,风母就是他在上海时结识的,恋爱自由,没让老爷子插半点手。风采铃摇了摇头,她是知道素还真的。素还真在这个小县城十分有名,在第一高中名气更大,曾经给新青年投过稿,论述亡国论,简直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写出来的。风采铃特地寻了那一期新青年,将那篇文章保存下来,一边读一边想着,我以后就是要嫁给这样的一个人啊。

    “我想见见他。”

    风父点点头,表示答应了风采铃的请求,很快那个人定了个时间地点,风采铃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,好像是已经与素还真相见了一般。

    约定的前一日风采铃翻阅了市面上流行的各种谈话的艺术的书,平时她也不是寡言的人,一想到要与憧憬的前辈交流,就莫名紧张了起来。

    终于还是到了约定的这一天。

    风采铃选了一套上海流行过来的小洋装,搭了小披肩,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,脸上化了淡淡的妆,光这些她就准备了许久,显得更加光彩照人。有些不安地走着,心中是隐隐的期盼,就快要见到那个人了吗?

    素还真手里拿着一枝玫瑰,他本是想回家乡退婚,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他也不知道,而且他注定要上战场,总不能耽误那个女孩子一辈子。但是既然女孩子提出了要见见他的请求,他也就允了,他也想见见自小与自己定亲的女孩子长什么样。

    素还真读军校时除了训练便是读书,与女孩子相处的时间更是掰着手指就能数的过来,同学有招妓子的,他也一概不问,轮休日同学说要带他出去见见世面,素还真依然拒绝,在宿舍里看他的书,各种各样的书,但是素还真与同学的关系都意外的很好。素还真不知道如何与女孩子相处,想着女孩子大概都是喜欢花的,所以准备了一支玫瑰,总是不会出差错。

    风采铃先注意到的是素还真的手,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,白皙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透露着健康的淡粉色,手里拿着一支玫瑰,如火的红玫瑰把那双手衬的更好看了。风采铃抬头望向素还真,素还真长的很清俊,用红楼里的话形容大概是“面如中秋之月,色若春晓之花”,漩涡眉,观之十分亲切。风采铃的心跳的更厉害了,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宛若擂鼓,生怕被素还真察觉了小女儿心事,离他尚有段距离,便问:“您是素先生吗?”

    今天小县城的天气很好,阳光静静的,适逢冬日,投在人身上的温度也暖暖的,小县城的人不很多,尤其是现在的下午,大多数呆在家里或者去茶馆听评书,比如风采铃的爸爸风无隅,他正在茶馆听着最新的评书,赏着新茶。咖啡馆远没有茶馆受欢迎,但是还是有生意,有那追求时髦的浪荡子偏爱这里,喜好西点的女学生也很喜欢咖啡馆的甜点,咖啡馆的甜点实在是一大特色,据去过上海回来的见过世面的讲,比那大上海的咖啡馆的甜点做得还好。他们就约在这个小县城的唯一的咖啡馆。

    风采铃恭维了素还真一番,讲起她曾经看过他写的亡国论,深以为意,写得极好,便看见素还真皱起了好看的眉。

    “小姐,有没有人告诉你,第一次见面就这样恭维别人,会显得很虚伪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有一瞬间的失落。

    素还真将玫瑰花交给她,风采铃那一瞬间的失落如此便被弭平。素还真是个很健谈的人,他看过许多书,也经历过许多事,风采铃时不时也能应和几句,渐渐跟上了他的谈话速度,风采铃读的书不少,她打小就爱看书,几乎是什么书都看过的,家里那一面墙的藏书她都看过,横竖风无隅没什么女子不得入藏书阁的观念,风采铃爱看便随她看。风家深厚的家学渊源全落在了风采铃这个女子身上,风采铃有时也有自己的观点与看法。一番谈话下来倒是相谈甚欢。素还真少见如此博学的女子,刚开始的偏见也略略改观。

    日薄西山,他提出要送风采铃回家。

    风采铃还沉浸在宛如找到知己的喜悦之中,她应着好。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很长。穿过长长的青石板路的最后一家便是风家大宅,此时时间不算晚,隐隐可以听到风家大宅传来的倦鸟归巢的叽啾声,路上依然没有多少人,有那眼熟的街坊远远看见想与风采铃打个招呼,看见她身边走着一个男子,两人极为登对,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,也就做自己的事去了。路上两人倒是沉默的很,没有讲话。

    顿在风家大宅的门口,风采铃鼓起勇气问了一句:“我们还能再见面吗?”她在晚霞的余晖下持着玫瑰花,风轻轻撩动她的长发。

    “你猜呢?”素还真笑的有些狡黠。

    风采铃想起了素还真初见她时说的话,心凉了半截,他们大抵是没有再相见的机会了吧。她忍不住揣摩素还真回乡的原因,是回来为已逝的父母扫墓?还是外面有了喜欢的女孩子回来特意找她退亲?风采铃胡思乱想了一会儿,叹了一口气,点一盏灯寻一本西厢看了起来,或许古人说的对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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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二

    素还真拎着咖啡馆的糕点在第一高中的校门口等着什么人,放课的铃声已然过去很久,却依旧不见风采铃的身影,他有些担心便进了学校。第一高中算不得很大,却布置的很好,素还真在走近高中礼堂的时候听见了美妙的合唱的女声,唱的是《桑塔露琪亚》,女孩子的声音婉转悠扬,给这首小夜曲更添了几分安谧,其中又要属领唱唱的最美,宛若一只夜莺。那个领唱的声音他是熟悉的,应当是他刚刚结识的未婚妻风采铃。

    他站着听了一会儿,很快歌声变成了一只只小鸟叽叽喳喳的声音,排练结束了。第一高中的校服是白色的盘扣上衣,黑色下裙,这个季节穿起来颇冷,大多数学生的家离高中也不算很远,跑一跑就回去了。风采铃系了一条纯色的围巾,戴着手套,手里还拿着一本书,素还真看着好像是这个月刚出版的新青年。

    风采铃走的很快,在走过他旁边的时候却停住了。

    “原来我这么不招风小姐待见啊。”素还真故意这样道。

    他看见风采铃的耳根上也染了红意,不知道是因为冷,还是因为害羞,风采铃说着:“素先生,你好。”

    自此以后素还真便经常等风采铃排练结束后送她回家,合唱是为圣诞晚会准备的,本来高中的女孩子不算太多,凑一凑竟也能凑了一个合唱队来,音乐老师觉得风采铃的声音最好,唱的也好听,因自小学古琴的缘故也通音律,让她当了领唱。圣诞晚会将近,风采铃邀请了素还真,女孩子们说着只可以带家属,风采铃脸红红辩解了一句:

    “他不是么?”

    女孩子们大笑着也就随风采铃去了,其实她们只是想看看一向正经的风采铃脸红害羞的样子。

    素还真给风采铃写情书,经常以我的小夜莺来称呼她,风采铃回信的时候每次都是正正经经地回素先生,她很喜欢我的小夜莺这个称呼,也喜欢素还真给她送情书的时候。那个似乎从来不会害羞的素先生面上淡淡地,但耳朵却是红的。她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如何称呼素还真,就仍以素先生来暂代了。

    在书信往来中风采铃知道素还真很喜欢莲花,一天突发奇想地将素先生改为白莲先生,素还真看着信还为变了的称呼愣了一愣,君子白莲,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。风采铃问他他不喜欢吗?素还真觉得很好,仿佛他们又走近了一点。

    圣诞晚会开始了。

    素还真在台下看着他的小夜莺一身漂亮的晚礼服在最前领唱,风无隅坐在他的旁边悄悄和他说:“唱的很好,对吧?”脸上净是属于一个父亲的骄傲和自豪,那是他教养出来的女儿,自然是人中龙凤。可是风无隅很少在风采铃面前表现出来,他珍藏着女儿每一阶段的照片,等到她毕业了,他还是要带她去照相馆,把高中的模样记录下来。素还真回着对,也有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,那是他的未婚妻。

    风采铃在圣诞晚会上俘获了不少纯情少年的少年心,虽然她自己没有怎么在意过,素还真看到却是要醋一醋的。

    第二日学校放了假,素还真带风采铃像普通的情侣约会一般去轧马路。风采铃拎着小手包,既端庄又淑女,受了恋爱的滋润看起来更为漂亮,像是一朵半开不开的花,有种介于少女与熟女之间独特的美。

    路过一家货摊,货摊上拴着一只鹦鹉,见到风采铃“美人!美人”的叫了起来,货郎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一只鹦鹉这样的稀罕物,也肯把它挂出来卖,他以为这只鹦鹉是不会说话的,教了它好久也不会,赚钱的生意赔了本,看鹦鹉的眼神也带了三分厌恶,此刻听到鹦鹉开了口,便见了如神仙般的一对眷侣。

    货郎看的有些痴,很快反应了过来,赚钱的生意来了。

    “这只鹦鹉多少钱?”素还真问道。

    “二十大洋。”

    素还真付了钱,提着鹦鹉,风采铃在一边掩着嘴笑,鹦鹉仍然美人美人的叫着,怎么叫也叫不够,给它解了镣铐,停在风采铃的肩上,一幅乖巧可爱的样子。素还真知晓风采铃是喜欢这只鹦鹉的,也见它似乎在货郎手上遭了罪,羽毛脏乱,十分不忍,便把鹦鹉买了下来。此时鹦鹉偏过头看素还真,素还真与鹦鹉大眼瞪小眼,鹦鹉又开始美人美人的叫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是叫你呢。”风采铃笑道。

    “明明是叫你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就鹦鹉在叫谁美人一事上逗了半天嘴,时间业已不晚了。

    素还真住进了风家大宅里与风采铃相对的那一间。风采铃暑假准备考大学,已然变得很忙,素还真常常见到深夜里风采铃的房中还有昏黄的灯光,素还真想象着她应该此刻在做算术,好看的眉微微蹙起,为一道算数题而烦恼,很快风采铃敲响素还真的房门,拿着不懂的算术题问他。素还真乐意之至的为她解答。

    其实他们彼此都明白,风采铃总有一天要去大学,就像素还真总有一天要上战场一样,这样的日子过不长久。

    暑假来临了,风采铃考上了北京的大学。

    同时战争也爆发了,日本人打了进来。

    素还真走的那天风采铃也将即将动身,她收到学校的通知要到长沙报道,风家大宅一下少了两个年轻人,风无隅感觉有点寂寞,平日里见惯的景色也黯淡不少。他的寂寞也没维持太长时间,他知道他的女儿女婿都很好,这就够了。

    天气阴沉沉的,同样阴沉的还有人们的脸色,战争爆发占据了各种报纸的头版头条,人人得以自危。车站熙熙攘攘的,有的收拾好行李像是准备去投奔远方的亲戚,有的则是要去参军,为这个国家抵御敌人的侵略,素还真是要去参军的其中一个,他本就是从军校毕业的,也注定要参军。

    风采铃觉得这天的天气闷的人说不出话来,送别的路上他们说了很多,像是要把这一辈子没讲完的话讲完,风采铃在车站说着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,停了一下,对素还真道:“活着回来。”素还真定定地看着她:“我答应你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伸出小指头,这个举动颇孩子气,素还真无法,伸出小拇指勾勾风采铃的小指,权当是约定完成。

    风采铃轻轻唱起了歌,是李叔同填的《送别》,那是一首很美的歌。这歌声久久地回荡在素还真的生命里,他没有听过比这再美的歌声与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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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军医老慕实在是素还真所在的师的一个有趣的人。素还真在这个师,觉得有趣的人不多,慕少艾大抵算得上一个,1940年的时候日军忙着对自己的占区扫荡,正面战场的压力少了许多,训练巡逻之后,大家都爱去军医老慕那儿听他天南地北的瞎扯。说是老慕,其实也并不老,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,穿着整洁的医生服,手中倒是常常持着一根烟管,一口一个老人家我的自称,然后徐徐吐出一口带着香味的烟气来。

    素还真与慕少艾的私交很好,得空便去慕少艾那儿请两杯茶喝,慕少艾每每看到他,又要叹一口气:“我是哪儿招来的债主哦。”自觉的珍藏的好茶拿了出来,一边喝着一边嫌弃着喝茶不得劲,应当喝酒,喝烧酒,寻个数九隆冬的日子,吐出来的气都能化成冰渣子,一口下去仿佛血都热乎了起来。

    素还真不说话,只听他讲话,慕少艾原是个从国外学成归来的医生,阅历却实是丰富的很,再早前还参加过大革命,大革命失败之后不愿意把枪口对准自己人,就出国学起了医生这个老本行,归来时另一场战争爆发了。素还真在这一点上与慕少艾颇有共鸣,他也不愿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国人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事呢!慕少艾说着男儿应当抵御外侮,纵使马革裹尸还,那也是骄傲,他又重复了一遍,内战!内战!这叫什么事呢!

    慕少艾死了。

    死因很荒谬。

    供给队队长的姨太太得了病,供给队队长请慕少艾去看,慕少艾学的是外科不是妇科,于是供给队的队长就在慕少艾收拾药箱的时候把他给毙了。他还觉得自己怪委屈。

    前一天晚上素还真难得拎了两壶好酒去找慕少艾,他们一起喝酒,慕少艾讲起自己看过的美人,那是一个水灵,又突然像是想起什么,有些促狭地问着素还真有没有喜欢的姑娘。

    素还真喝了一点酒有点上头,他本就不怎么擅长喝酒,就说自己尚有个还在上大学的未婚妻,一想到自己的未婚妻,脸上便浮现出淡淡的笑容。慕少艾是惯常喝酒的,他大笑着你们结婚时我一定到场,一定给足份子钱。

    其实他们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未来。

    素还真整理着慕少艾的遗物,一根烟管,几封书信,应当是与家乡那个他收养的孩童的往来,一个药箱,其他委实也没有什么了,简简单单,正如慕少艾逍遥恣意的人生一样。

    随即素还真去了军部。

    素还真走向军部的时候十分冷静,他一向是个冷静的人。方推开军部的门,他掏出枪毙了供给队队长。只听得师长一声怒吼:“你干什么!”素还真冷静地把枪放在桌上,抬头看了师长一眼,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军部。

    素还真因此被革了团长的职务,甚至连普通兵也不是,赋闲无所事事地在街上游荡。长沙的天气真好,真的,可惜有的人再也看不到了。不可思议的是敌军就在离他们几十里之遥,这里的民众却过着一如往常的生活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素还真想起他的战友,在与侵略的斗争中骄傲地死去,至死都是一副铮铮铁骨,又想起了慕少艾的死,想起了他常说的那句话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事呢!

    素还真甫抬头便发现自己走到了一家饰品店,横竖现在的他只是个普通民众,索性进去逛了逛,看到了一枚精致小巧的夜莺胸针,素还真突然很想念他的小夜莺,他的采铃。他也确实这么做了,他让店家包好这枚胸针便动身去了昆明。

    昆明是个很和平安宁的地方,没有战争,没有敌人,联大的学生三三两两从素还真身边走过,有些女生还要回头多瞄素还真两眼,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,素还真穿着时兴的洋灰长衫,不像个军人,倒像是个新上任的教授。

    素还真很确定前面那个女生就是风采铃,许久不见,风采铃出落的更加标致了,一身素雅的旗袍,走起路来引的周围男生驻足围观,然而自己似乎没有注意似的,抱着一本书匆匆地走着。

    “采铃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回头看他。

    是素还真。

    素还真好像是变了,他的气质比风采铃初识他时更加内敛了,温和而透彻,眼睛里平平静静的,战争磨光了他的锐气,但是风采铃知道,素还真还是那个素还真,不知道他在军队发生了什么,明明好好地站在那里,看起来却有点落寞。

    风采铃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,她小跑到素还真身边,伸出双手抱住了他,这本也不是她的个性,或许这样能勉强安抚一下素还真的落寞,或许她也只是久未见到自己的恋人而感到十分激动,但她想这样做,便做了。

    联大怪人很多,风采铃便是其中一个,她比男生们还要关心时事政治,报纸一贴出来,她总是第一个上前看的,几乎对报道过的所有军队的位置了如指掌,她爱看书,女生们经常组织的联谊她也不去,就在宿舍看书,或者摆弄她的大地图,研究接下来的战事走向。其实风采铃大可不必这样做,只是她这样做总感觉自己的心会安一些。

    风采铃还养了一只鹦鹉,这年头大学生养鸟的实是少见,毕竟连自己都快喂不活,更何况再养一只宠物呢。那鹦鹉倒也有点意思,一见人靠近便“美人,美人”地叫着,非常亲昵,来来回回总好说这几句,仿佛不会说其他的话似的。

    同学聚会的时候男生们吹牛聊天,中文系的男生向是带着文人骨子里的浪漫,有的时候讲起时事政治,想不起来哪个有名的部队番号的时候,总要大声问一句:“风采铃,驻在苏北的很有名的那支军队是什么来的?”风采铃依言回答,甚至对那支部队的胜败都如数家珍。

    男生们很喜欢风采铃,她温婉漂亮,又识大局,写的一手欧体柳面的好字,每每有男生托同宿舍的女生给她送去情书,同宿舍的女生便说:“她有未婚夫啦,还很喜欢他呢。”住在一个宿舍的女生,夜晚总是要说些悄悄话,提一提恋爱有关的话题,轮到风采铃时,她就开始说素还真如何如何好,是个温和体贴的绅士,一边说一边痴痴地笑着,像是怀揣什么珍宝的收藏家。同宿舍的女生罕见风采铃如小女生般的一面,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着,暗道美人果然是美人。

    素还真抱住风采铃,觉得她清减了不少,风采铃的家乡已经成为了沦陷区,风父也杳无音讯,更别提与她生活补给,风采铃领着国民政府的微薄补给,每日在学校食堂吃着芸豆,魔芋等食物,尽管风父像是有先见之明一般的把许多家传珍本都给了她,她又舍不得为了一己私欲而变卖,只偶尔与导师分享。一来二去,不消瘦也奇怪。

    周围的同学们聚了过来,本来情侣搂搂抱抱不是什么稀罕事,但是传说中中文系系花的未婚夫,大家倒都是想见一见的。风采铃面上羞的通红,结束了这个拥抱,勾勾素还真的手,素还真和风采铃并排散着步。春末昆明的风暖洋洋的,呼吸中皆带着暖意和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花香,昆明的花很多。

    素还真拿出夜莺的胸针,小心地别在她素雅的旗袍上,风采铃的脸红红的,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,素还真突然说道:“我们结婚吧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看着素还真,她眼中此刻只有一个素还真,清澈的瞳孔满满是他的影子,认真地回答了一句:“好。”风采铃已经大四了,毕业之后她仍是打算留校读研究生,导师已经给了她读研究生的名额,她热爱文学,也许是因为家庭的熏陶,也许是天生的憧憬,总之风采铃是乐意的,她的路还长。

    风采铃没有问素还真为什么突然抛下战事来找他,也没有问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她正开开心心地准备婚礼,写了一封又一封请帖,素还真和她一起写,素还真的字飘逸,风采铃的字庄重,倒是相得益彰。风采铃知道,素还真总会告诉她的。

    风采铃结婚的那一天很美,戴上了素还真送她的夜莺胸针。同学们都这么说。鹦鹉“美人!美人!”叫的更起劲了。

    素还真看着羞答答的风采铃,竟一时不敢认出他的新娘。摆了两个桌子,一桌坐风采铃的同学,一桌坐素还真的亲友,但是素还真显然在昆明没什么亲友,他在这个桌子上放了一根烟管。婚礼办的很简单很仓促,风采铃却乐在其中。素还真来昆明的这几天在联大附近置了一套房产,还请了个佣人,素还真与风采铃的婚礼便是在这套小四合院办的。

    佣人的名字是莲嫂,大家都这么叫,从江苏的沦陷区逃出来的,年轻的时候或许做过什么大户人家的侍女,那边的侍女叫小莲子的居多。她的几个儿子都死在了战争之中,一个人孤零零地过着,住在联大的附近,靠着给联大的同学们洗衣服过活,却很识大体,提起自己的儿子一脸骄傲的神情。

    “他们都是好样的。”

    婚礼上。

    同学们起着哄:“亲一个!亲一个!”素还真的脸很红,风采铃的脸也很红,素还真没想到现在的大学生开放到了这个程度,清俊的眉眼中却满满都是笑意。风采铃也禁不住闹,踮起脚亲了素还真的脸颊,素还真却给了她一个深吻。同学们“哦~”的一声长呼,比当事人还害羞了起来。

    总之风采铃从风小姐变成了素夫人,只过了短短几天的时间。夜晚静悄悄的。

    素还真对风采铃他有一个名为慕少艾的好友的故事,风采铃认真地听着,想着那婚礼上的烟管必然与那位名叫慕少艾的军医有关,素还真还讲起了军队里的许多事,战场上的许多事,素还真很适合讲故事,讲的很生动,用词也很准确,一个血淋淋的战场仿佛在风采铃的面前打开,风采铃不怕,她听素还真讲,有的时候还要帮他分析一番。素还真提起了他的怀疑,他的布局,他与师长的配合。

    “师里有内鬼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觉得他们这一出倒是巧妙,只是慕少艾的死着实可惜了一些。

    “不出三天我就又要走了。”素还真抱着风采铃说。

    “你去。”风采铃抬头看着素还真:“活着回来,这是约定好的。”素还真“嗯”了一声。这是他们早就约定好的。

    两天后素还真收到了电话赶往长沙,师长战死了,许多人死了,然而师里的内鬼也被彻底揪了出来。素还真因此被拔擢为新的师长。

    素还真给风采铃写信:“战争会结束吗?”

    风采铃回信:“一定会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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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昆明的天气极好,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宜人两个字,阳光在昆明不是个罕物,战火没烧到这里,使硝烟把天空染成黑色,蓝天白云暖阳,倒是有种奇特的安宁感。

    风采铃毕业以后在联大里一边当着助教,一边读着研究生,不知道她从哪儿寻来了一个缸和一些莲子,放在小院子里,春日的时候铺上塘泥,不过昆明的天气实在是太好,也实在是太适合种花,夏日的时候风采铃便收获了一缸荷花,有的尖尖角尚露着羞涩的粉红,一幅含苞未放的样子,有些倒是已经彻底盛开了,与碧绿荷叶相映成趣。

    一庭夏雨,满院荷香。

    风采铃的书房开了扇窗,正对着这缸荷花,有的时候她工作累了,便抬起头来望着这缸荷花,像是想起了什么人,嘴角微微上扬,又继续奋笔疾书,为一些报纸撰写社论,有的时候也写时事杂文,她的杂文写的很美,隐隐透露着必胜的信心。

    鹦鹉又叫了起来:“素先生!素先生!”这是它除了美人之外为数不多的愿意说的几句话。

    在荷香浸染的夏中她有了身孕,还是很有经验的莲嫂告诉她的,她去了医院,一查已经三个月了。

    她无比欣喜地接受着这个孩子的到来,并给素还真去了信,秋后,素还真收到信激动了半晌,逢人便说:“我要做爸爸了。”他的手下从没见过素还真那么高兴且不理智的样子,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。尽管敌人并没有给素还真太多激动的时间,素还真身上添了担子,更不能懈怠,他冷静地分析着局势,研究着战略,给敌人以痛击。

    来年初夏的时候孩子出生了,刚出生的孩子小小的,满脸通红,还没睁开眼睛,小小的拳头在空中胡乱地挥舞着,风采铃怜爱地看着新生的儿子,莲嫂哄了哄孩子,嘴里发出轻柔的安抚声:“给他取个名字吧。”

    “就叫素续缘吧。”

    素续缘出生的这一年战事仍然十分紧张,风采铃依然有条不紊地过着她的生活,现在多了一项带孩子,她乐意看到素续缘成长的每一步,从他会哭,会笑,会走路,她希望等素还真回来,他们能一起看着素续缘长大。风采铃会给素续缘唱摇篮曲,从德文唱到中文,每每莲嫂正在干着什么活,听见婉转的歌声,总会驻足,活也不干了,等到风采铃唱完方才如梦初醒。

    风采铃是从父亲至交的茶馆老板的信中得知父亲的死讯的。

    风无隅过的本是自在的很,日军驻扎进来后,他一如往常的穿着小马褂上茶馆喝茶,听评书,喝到好茶的时候也大赞极妙,他是个懂茶的人,茶馆的老板也是个懂茶的人,颇有惺惺相惜之意。风无隅在茶香氤氲中瞧这世间人生百态,日本人听闻他是本地的望族,对他客气的很,甚至还想把治安会会长的职务交给他,他摆摆手拒绝了,只说自己闲云野鹤,不堪重任,然后踱步回到自己的大宅子,那里只有他一个人。

    风采铃怀孕之后也给他去了一封信,风无隅有女儿女婿,现在连外孙都有了,觉得生活不能再美,只要等到战争结束,等到他们如倦鸟一般归巢,他可以没事逗逗小孙子或者孙女,看着女儿女婿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,继续上茶馆喝他的好茶,安享晚年。

    风无隅有个小秘密,他秘密资助了小县城外的游击队,这事没人知道,风无隅外出应酬时也把嘴捂得严严实实的,每当游击队取胜的时候,他喝着茶觉得滋味更甚了几分,明明茶还是那个茶,杯子也还是那个杯子。

    不知道有哪个嘴碎的告诉日本人风无隅有个做军官的女婿,日本人上风无隅这儿的次数渐渐多了,风无隅平静的日子也被打破了。他出门看到两个日本兵站在门口:“你们这是干什么?”日本人美名其曰保护当地望族风先生,风无隅不以为意,他知道日本人看似礼节的外表下藏着鄙夷的心。他们以为他不懂日本话,其实风无隅学过。城外的战事更加紧张了,小游击队似乎受到了什么很大的挫折,很久没有传来得胜的消息,风无隅的茶越喝越苦了,他有泡过这样酽的茶吗?或许是从未有的。

    直到秘密败露。

    日本人怒气冲冲地上了风家大宅,大宅还是那个大宅,风无隅坐在正堂,坐的笔直,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坐的那么直过,然后他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的国!我的国啊!”风无隅大呼了几声,随即湮没在了一声枪响之中。

    他下葬都是由至交的茶馆老板打理,孤零零的,天上间或飘着小雨,小县城里没人敢触日本人的霉头。

    风采铃读罢茶馆老板的信,在房里设了一处牌位,上书先考风无隅之位,牌位前放了一杯茶,风无隅生前说过云南普洱为至味,她搜罗了一点,本想着哪日回乡的时候带给父亲尝一尝。风采铃有时看着牌位发呆,想起自己小的时候,父亲总是一副不苟言笑一本正经的样子,从外地办事回来却一定要给她带当地的甜点,那甜味留在她的记忆中,渗入到她的童年与少年。风采铃想着想着不禁流下两行清泪,素续缘在她的身边,此时他有了四岁,加上早慧,懵懵懂懂到了记事的时候,拉拉风采铃的袖子。

    “妈妈,你为什么哭啊?”小手碰了碰风采铃的脸,想要为她擦干眼泪。

    风采铃对自己说,她总要坚强起来,她不得不坚强起来。她抱着素续缘,声音十分温柔:“想起了我的爸爸。”

    “续缘也有爸爸吗?”

    “有的,你爸爸是个大英雄。”

    风采铃病了。得了肺结核,这在这个时代几乎等同于不治之症。

    风采铃像是交待后事一般把所有的家传珍本都给了中文系的导师,导师感到十分可惜,风采铃只是笑笑,中文系的导师感觉他的学生愈发瘦了,仿佛风一吹就能把她吹跑,然而她的眼睛还是亮晶晶的,非常坚定,并且更加坚定起来。她在相信着什么呢?相信着战争会结束?相信着丈夫从战场上归来?

    素续缘记忆中,这一年的冬天比往年来的更早一些,但是他却很快乐,一向很忙的妈妈有了很多时间来陪他,给他念最新的小人书,陪他玩游戏,带他去轧马路,给他买各种好吃好玩的,他觉得他简直有世界上最好的妈妈。只是妈妈总是随身带着一方小帕子,偶尔咳嗽,咳得很厉害,小帕子上便染了鲜红的血。

    夜深了,风采铃的书房依然点着煤油灯,她抬起头,外面黑黢黢的,像是有什么怪兽在黑暗中蛰伏,怪兽发出“呜呜”的长啸声,风采铃想起了她的那缸莲花,早前枯败了,她把莲蓬里的莲子取了一点留作种子,在这个冬天沉睡着。莲嫂敲了敲门发出笃笃的声音,风采铃被遥远的思绪中拉了回来,说了一句“请进。”

    莲嫂看着风采铃,她除了带续缘以外,总是在写信,写了厚厚一摞的信堆在书桌一旁,书桌的另一旁是她曾经研究过的作品论文,她现在把那些论文放下了,留下未完的篇章不知道等谁去完成。

    “歇一歇吧,太太。”莲嫂给风采铃递了一杯热牛奶。

    风采铃笑笑,说着写完这封信就去休息,手中笔耕不辍,她还不想让素还真知道她死了,要以书信维持着她还活着的假象,如果素还真收得到的话,当然风采铃也希望素还真收得到。她知晓他们是有情的,她不能让她的死干预素还真的判断力,她想让他活着,就算是能帮上一点点忙也好。

    到底还是到了这一天,风采铃写不动信,躺在床上,意识时有时无,白光尽处她看见了她的爷爷,她的妈妈,她的爸爸,他们看着她笑着,沉默着,风采铃试图向他们伸出手,却被莲嫂的“太太”唤回了神。

    风采铃交待着后事:“我死了以后,丧事一切从简,不要告诉续缘,他还小。”她顿了顿,继续说:“就说妈妈在和他玩一个捉迷藏的游戏。”莲嫂说不出一句话来。风采铃却依旧说着:“把我写的那些信,每月一封寄到信上的地址。”莲嫂知道那是给素先生的信,她应着好。

    “他总能收到的,总能……”风采铃的声音微弱下去,又像是抓了什么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反问了一句:“对吧?”

    莲嫂抓住风采铃的手,她的手变得很瘦弱,几乎已经是皮包骨头的状态,能隐隐看见白皙皮肤下的血管,终于回了她一句:“是的。”风采铃安心阖上了眼,她手里紧紧攥着素还真曾经送她的夜莺胸针。莲嫂听见风采铃的呼吸渐渐的停止,直到她的生命发不出任何声音。门外的风呼啸着,雨下的很大,莲嫂觉得很冷,她从没觉得昆明这样冷过,或许她该给续缘多添两件衣物避寒,或许她现在应该开始忙活起风采铃的丧事,正如风采铃生前所说的那样,一切从简。

    风采铃到底是没过完这个年。夜莺的胸针被莲嫂做了风采铃的陪葬品,与她一起深眠在了地下。

    素续缘牵着莲嫂的手,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,只知道妈妈突然不见了,一夜之间就不见了,妈妈对着哭的那个黑黑的牌子旁又多了一个黑黑的牌子,素续缘刚刚开蒙,还看不懂上面写着什么,他问莲嫂:“阿姨,我妈妈去哪儿了?”

    “你妈妈在和你玩捉迷藏呢,等你长大了,认识字了,就能找到她了。”

    素续缘觉得这个年过的很无聊,像是生命中有什么离他远去了一般。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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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战场上的风太大了。

    明明不是秋冬那般容易有风的天气,可是风从这一头呼啸到那一头,夹杂着不明的呐喊,素还真半身蹲在战壕,他在等。双方都心知肚明这是最后一场战斗,战争快要结束了,但是这最后一场战斗谁都不能懈怠,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,素还真身边的参谋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之后,第一声枪响在风声中炸开。

    素还真的眼前一片雾蒙蒙的,仿佛有什么东西契入了他的血肉之中。

    他看到了一片白光,心中想着这场战役应该不成问题,他们和附近的部队接触联系,早先布了一个合围之局。只是有点遗憾他没能好好遵守与风采铃的约定,这样想的时候,白光的尽处出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街道。素还真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,风采铃穿着很时髦的衣服,看起来和上海的摩登女郎一样,但是并不艳俗,带着大家小姐的气质,端庄温柔,说起话来轻轻的,声音很好听,像一只欢快的夜莺在唱歌。那以后他在情书里都私心地把风采铃称为他的小夜莺。

    素还真自己也是初见时那副装扮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,没有战争,没有离别,没有死亡。他手里拿着一支玫瑰,他想着女孩子总是喜欢花的,果然玫瑰与风采铃很相称,但是素还真觉得还有一种花更适合她,可能是散发着浓烈香气的百合。

    素还真等风采铃开口。

    他知道风采铃第一句话是要夸赞他的,当时他也极为不悦,说了虚伪之言,那时他没有注意到风采铃的一瞬间的失落,现在想来,她当时应是失落的。素还真变了。他这次要好好夸夸她,夸她的衣服很好看,她的声音很好听,她的学识很渊博,这在这个年代对于女子来说是很难得的。

    风采铃将花还给了他,轻轻说了一句:“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素还真活下去的意念突然强了起来,他不可以死,他还没有与妻儿团圆,他还没告诉风采铃他有多爱她,他也没看到素续缘长成了什么样子,采铃的信中说着素续缘生了一对和他一样的漩涡眉,十分聪慧体贴,眉眼很像素还真。信中还写着关于素续缘的一些小事,比如素续缘尿了床遮遮掩掩不让她和莲嫂看见,比如素续缘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,为此素还真没由来的有点嫉妒,等他回去,他要教续缘会说爸爸。

    素还真醒了,一鼻子医院的消毒水味。

    战争结束了。

    素还真坐上了去昆明的火车,他与风采铃早就说好的,以后不如定居在昆明,气候与景色都宜人的很,或者等到昆明呆腻了,他们再去下一个城市,把这个国家的大好江山看一个遍,古书常言: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。素还真没有写信给风采铃告诉她他要回来,他想给风采铃一个小小的惊喜。战争已经结束了,素还真坐在火车上想风采铃,想素续缘,想他们的那个小院子,他还没住过几天就走了,不知道现在成了什么样子。风采铃是个很精致的人,她一定也把小院子布置的精致的很,为书房题上“白莲居”这样雅号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是白莲居,是风采铃早与他说好的,她想象着哪一天她要有了自己的小院子,一定要在书房题上白莲居,她侧过脸来看素还真,素还真以为和自己有关,然后有些调皮地说取“不蔓不枝,中通外直”的君子白莲之意。风采铃平时是个很稳重大气的女子,偶尔也会流露出小女儿的娇态来。

    素还真的记忆很好,他把他们的过往回顾了遍,聚少离多,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横竖他会用剩余的一生去弥补她,战争与他再无瓜葛,虽然看局势内战是不可避免的,但是素还真不会参加,他对自己的同胞下不了手。他在火车上想着他们未来的生活,嘴角竟染上了一丝笑意,看起来温文和和的。

    昆明的天空湛蓝湛蓝的。

    素还真站在他的小院子旁,联大的学生大多已经搬走,战争结束了,和平了,又变成了三个学校,这些联大的生活会长久的留在联大学生的记忆中,成为他们独特的回忆。小院子门前一个小男孩正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,看形状像是只鸟,他认真且专注地画着,画了一会儿像是想不起来鸟长什么样子,就站起身来,看到素还真。

    “请问?”素还真出声。他观察着那个孩子,毫无疑问这应该就是小续缘,漩涡眉与他几乎是一模一样,有些地方又很像风采铃,瞳仁黑黑亮亮的,像黑曜石一般。

    “这是素还真的家吗?”

    素续缘有些迷茫地看着素还真,这个名字实在对他有点陌生,但他隐隐约约记得妈妈和自己提过,他的爸爸与他的眉毛一模一样,也记得爸爸的名字似乎就是素什么真。他认真点点头,打量着访客,觉得这是自己的爸爸,他有一对漩涡眉。

    “你是我爸爸吗?”素续缘问。

    素还真笑着看着他说是,素续缘跑上来一把抱住了素还真:“爸爸!”

    然后像是哀求一般地对素还真说:“妈妈太坏了,她藏起来不让我找到。”素续缘的声音嫩嫩的:“我不想和她玩捉迷藏的游戏了,你让她回来陪我好不好?”恰逢莲嫂一边开门一边大声问了一句:“续缘,是谁啊?”

    “是我爸爸!他回来了!”素续缘的声音兴高采烈的。

    莲嫂看到素还真怔愣了一下,突然眼泪就流了下来。素续缘问着莲嫂为什么哭,莲嫂只说被沙子迷了眼,可是眼泪怎么止都止不住。莲嫂让素续缘去一边玩,她有事要和他的爸爸说。素续缘很懂事,乖乖地继续画他的小鸟。

    素还真的声音颤抖着:“她呢?”

    莲嫂沉默着带着素还真看了风采铃的牌位,两个黑黑的牌子并列在一起,有种说不出的悲怆:“半年前走了。她怎么忍心!”莲嫂的声音哽住了,没有了下文。

    “鸟也到底是通点人性,那只鹦鹉在她走不久之后,叫了几天素先生,素先生,不吃不喝,也跟着走了。”莲嫂抹着眼泪,话断断续续的,讲着关于风采铃的信,关于风采铃的死,关于鹦鹉的死。

    素还真提出要看看那些信,他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了书房很久,打开窗,看见那缸开的正盛的莲花,莲花后面是一大片的天空。

    他的夜莺,他的自由的夜莺,他的坚强的夜莺,终于还是飞离他的身边,飞到了天空之上。素还真觉得很苦,这苦从心底一直蔓延到了嘴里,让他说不出一句话来。他听见不知道从哪儿而来的渺远歌声,正是李叔同写的那首《送别》:“

    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······”

    昆明的天依然湛蓝湛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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